福州出台政策扶持创意产业 创意大师每人奖10万
2011-11-02 07:3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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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创意设计等四大创意产业领域 ●创意企业成立前3年,可获所缴企业所得税50%奖励 ●福州市创意大师,每人奖励10万元 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至2015年,我市将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等四大创意产业领域,实现创意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速度,力争高于GDP增速。 《意见》从财税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产业园区(基地)、品牌、人才等奖励政策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财税政策优惠多多 在财税政策扶持方面,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符合重点发展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企业,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对企业按当年在我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新引进我市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产品生产和创意服务的创意企业或集团,可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年度起3年内,按其符合条件的年度在我市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点创意产业项目贷款政府给予贴息 在鼓励创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企业,对已形成一定规模,能起到产业带动效应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创意产业项目,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年内给予100%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每年贴息额以企业所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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