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新政 市区老厂房将成投资新宠
2011-11-02 06: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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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日讯(记者 阙文龙) 今后,把金山工业区、福兴工业区、福州软件园等现有产业园区、工业区存量资源以及城市中心的老厂房、旧仓库、传统文化街区等存量房产资源和可利用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地改造开发,兴办创意产业,建立创意产业大厦或集聚区,经批准,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 昨日,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投资者以产业园区、历史工业遗存及传统文化街区等存量房地产资源创办创意产业,引发广泛关注。 在建创意产业项目总投资16.64亿元 昨日出台的新规明确提出,企业把产业园区、历史工业遗存等存量房地产资源改造成创意产业集聚区,经有关部门确认及批准,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 记者从文化部门了解到,今年,福州在建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有17项,包括新华都文化创意园(二期)、金鸡山建筑设计创意园等,计划投资16.64亿元,其中大多以福州存量房地产资源展开建设。近日,福州有31个招商项目参加海峡两岸文博会,招商金额逾170亿元,其项目规划也多有利用存量房地产资源的指向。 新成立创意企业可享3年退税奖励 新规还提出其他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对新成立的创意企业,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对企业按当年在福州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新引入福州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企业或企业集团,自符合条件的年度起3年内,按其符合条件的年度在我市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每两年评定一批市级重点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由市政府授牌,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市级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被评为国家、省级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创意企业获国家驰名、省著名商标品牌的,给予100万元、5万元奖励;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创意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新规还提出,设立市创意人才奖金,每两年开展一次创意大师、创意新人评选活动,每次评定10名福州市创意大师,每人奖励10万元;10名创意新人,每人奖励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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