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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垃圾遍地 居民不愿交钱清理垃圾

2011-11-01 09:1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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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

尽量积极从中协调

对于桂梅小区如此情况,康山社区居委会江主任表示,居委会方面只能尽量从中协调。

江主任介绍,桂梅小区内五座楼房,其中2、3、4号楼是拆迁房,建于1993年,1996年居民回迁入住;1号楼是商品房,一楼是店铺,楼内有专门的地下车库。而5号楼原本是教堂,是否违章不得而知,后被改建作为活动室、店铺等。

“物业撤出后,小区确实有些乱。”江主任说,居委会曾协助2、3、4号楼居民成立临时管委会,并选出管委会负责人,希望能起到弥补作用。

面对小区内垃圾遍地的景象,居委会是否有相关管理措施?江主任表示,社区曾向居民建议,一家一户收点钱解决小区卫生问题,但并未得到居民支持。“他们觉得这笔钱不能自己出,而应由物业公司负责。”江主任说,此前社区也有出钱帮助小区清理垃圾,现在社区只能协调,而小区居民和开发商、物业的矛盾,恐怕要追溯到多年之前,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公司:

按规定撤出小区

“我们8月30日就向晋安区房管局物业科和社区提交报告,表示10月1日会撤出小区。”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办公室负责人陈女士说。

陈女士说,春天物业是2005年入驻桂梅小区的,当时他们只承接1号楼,2、3、4号楼是应开发商要求顺带管理的,每个月收12元物业费。但六年来,2、3、4号楼共200多户住户,交物业费的寥寥无几。小区门口的管道堵塞了,是物业出钱疏通,加之其他卫生、保安等问题,物业公司常倒贴费用,长期亏本,所以他们才决定全面退出该小区。

1号楼为何和其他楼差距这么大?陈女士回应,1号楼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成立管理委员会,集资二三万元雇人管理小区,这是居民的自发行为。

春天物业表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主体,小区居民投诉的消防通道被封,公用绿地、地下车库被占等问题实属开发商行为,物业公司可以从中牵线,帮助居民找到开发商留守处负责人。而管道堵塞、小区卫生等问题,既然春天物业已全面撤出,他们也不会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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