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照相馆用“黑店”当店名 工商要求立即拆除店牌

2011-11-01 08:3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清一家照相馆使用“黑店”当店名。近日,福清工商执法人员发现此事后,当即要求店家自行处理,店家当场拆毁“黑店”招牌。

福清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巡查时发现,有家照相馆的店牌上用巨大的黑体写着“黑店”两个字。经查,这家照相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与店牌名称不一样。工商人员要求店方立即拆除店牌。当事人李某辩称,他的店牌上写的不是“黑店”两个字,而是“黑白店”三个字。

工商执法人员仔细一看,果然,在两个巨大黑体字中间,有一个小小的“白”字。不过,这个“白”字,一般人不凑近跟前根本看不到。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店名应按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标注,店方为招徕顾客,突出使用“黑店”两个字,违反了《广告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如不改正,将给予行政处罚。店家李某只得当场将店牌拆毁。(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吴和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