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伯想评选“金牌管家” 向物管企业提建议
2011-10-29 08:2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你们这个活动搞得好,是应该好好比一比哪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得好。”24日,本报联合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推出“福州金牌物管”评选活动后,不仅物业管理企业踊跃报名,而且受到众多居民的关注。 昨天,福州市首届优秀物管评选组委会收到一份建议书,78岁的林依伯想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一些建议。 依伯想参加投票 这一份建议书是林依伯手写的,上面列出了一长串问题:如果楼上乱扔东西,该如何处理?中午要有人装修,怎么去劝导…… 林依伯家住金山,他告诉记者,看到“福州金牌物管”评选活动的消息后,他“马上就想参加投票”。 林依伯说,10多年前他还住在没有物业公司的老小区,“楼道满地垃圾没人管,小车也是随便乱停”。2000年初,林依伯随着儿女搬进新小区,让他感受最深的是小区有了物业管理。 “每天早上都看到有人在小区里打扫卫生,生活环境保持整洁干净,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林依伯说,从这点变化就让他感受到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所以就想参加活动,我还根据平时对物业管理的感受,设计了几条评选标准,希望能为活动尽些力”。 “我们都希望通过评选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让小区环境变得更好。”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小区居民都有与林依伯一样的期望。 |
相关阅读:
- [ 10-26]福州房管局会同财政部门 无物业管理小区或有补贴
- [ 08-30]榕修订物业管理规定 没有业委会可由居委会代管
- [ 06-28]福州拟修改物业管理规定 居委会可代行业委会职责
- [ 06-13]重收费 轻服务 龙岩市区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名不符实
- [ 06-05]厦门物业管理新规正式施行 首次明确物业责任
- [ 06-01]《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今日起施行 遏制违建
- [ 05-31]厦门物业管理规定明起实施 外扩阳台5㎡内2万起罚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