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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不掉又用不了 男子守着21公斤的炸药睡了6年

2011-10-28 09:1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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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弟弟的爆破保管员作业证换回24公斤炸药后,永泰男子蔡某用了其中3公斤炸石方,剩余的21公斤被他藏在自己的卧室内。守着危险的爆炸物睡了6年多,蔡某最终向公安机关投案。 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对蔡某提起公诉。

2004年10月,许某(已判刑)经营的永泰县大洋镇苍霞村池头石场因为申请购买爆炸物的需要,急需爆破“四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证”之一的保管员作业证。他四处打听,得知蔡某有保管员作业证,于是找到他请求帮忙。

其实,是蔡某的弟弟申请了这本证,放在蔡某的住处。许某提出借用该证时,蔡某答应将该证借给许某使用,但是要求许某给他一箱重24公斤的炸药。

许某答应了他的要求。2005年1月下旬,蔡某从许某处拿回一箱炸药,并将其中一包重3公斤的炸药用于炸石方。

剩余的7包公21公斤的炸药没了“用武之地”,蔡某不敢将这些炸药放在石场里,只好将炸药藏在大洋镇尤墘村自家卧室内。既卖不掉,又不好胡乱处理,蔡某守着21公斤炸药,睡了6年多。最终,他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于今年9月13日向永泰县公安局投案。(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姗 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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