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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区停车收费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2011-10-27 09:5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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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静娜)从11月1日起,福清市区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收费时间段统一为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并将按照路段繁华程度收取相应费用。

为规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日前,福清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及公共停车场收费新标准出台,新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中规定,除了统一的收费时间段,其他时间段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不收费,同时,停车半个小时以内不收费。

新规对于收费标准分路段来定:一级繁华路段,白天每车位每2小时以内3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一级路段及二级繁华路段,白天每车位每2小时以内2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二级及二级以下路段,车辆停放2小时以内每辆次1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20座以上(含20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占用车位30分钟内(含30分钟)及公安、消防等执行公务的标有行政执法专用标志的特种车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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