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拖拉机修理厂里造猎枪 两村民非法制造枪支获刑

2011-10-27 09:2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不知非法制造与持有枪支犯法,连江两名村民靠自学来的枪械知识,在一个拖拉机修理店内,仿制了两支猎枪和子弹弹壳。他们使用这些枪支弹药与原先持有的一支猎枪非法狩猎。

2005年,连江县马鼻镇一村民临终前将一支猎枪赠送给黄某先。黄某先与好友李某和杨某均有打猎的爱好,黄某先有猎枪,但李某和杨某没有,为打猎方便,他们就自学枪械知识,准备根据黄某先持有的猎枪仿制猎枪。

2009年至2010年,李某与杨某在连江县透堡镇李某经营的一家拖拉机修理店内,利用该店的机器设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各自加工仿制了一支猎枪。李某还自制了94枚子弹弹壳。

2010年3月以来,李某、杨某与黄某先持这些猎枪在透堡镇南街村等地非法狩猎。案发后,黄某先等人持有的3支猎枪被公安机关收缴。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杨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判处杨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黄某先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不具有配枪资格而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夏正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