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2011-10-26 09:2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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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获悉,社区矫正工作试行2年多以来,仓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中前行,实现了由侧重监管到位型向更加注重教育成效和改造内涵的转变。通过和谐人性的社会行刑方式,为病、残、无固定经济来源的19名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9000多元各类帮困扶助金,为9名社区服刑人员介绍工作。 据介绍,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试行后,仓山区司法局整合资源,创新思路,通过区委政法委牵头,形成区综治办、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治安大队等部门联动,在我市率先形成常态化的业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 仓山区司法局为社区服刑人员量体裁衣,制订个性化矫正方案。针对不服管理、有违法违规倾向的高危社区服刑人员,联合区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重点对象集中教育、定期约谈方式,强化对此类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力度;针对12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适时联合区法院进行回访帮教,协请区关工委心理咨询专家团为他们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鼓励他们参与各种有意义的社团活动,使之改过自新、融入社会、茁壮成才。 与此同时,根据服刑人员的实际表现,仓山区司法局依托月考核、季评议,严格兑现奖惩。对表现好的,经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评审,及时降管,由严管降为普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及时采取惩处措施。目前,经司法所提请,公安部门已对4名服刑人员实施了拘留和罚款处罚,对另外4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并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做到不偏不倚,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此外,仓山区司法局积极落实人员的帮扶救济措施。2010年4月,仓山区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举行帮困扶助金发放仪式,给因病、因残、居无定所、无固定经济来源的10名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5000元帮困扶助金。9月,区社矫办会同区检察院深入城门、盖山、建新三镇,开展关爱社区服刑人员子女助学活动,为3名服刑人员的子女每人送上500元的关爱助学金。基层各司法所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困解难工作。 “2年来,仓山区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在探索中前行。目前,我们区在部门联动、信息追踪、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帮扶扶助等方面,全方位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帮教、转化等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对重点人员的社会管理水平。”仓山区司法局王秀斌局长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目的在于教育人、改造人、转化人、塑造人,这才真正体现了社区矫正的价值追求”。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钟宇 王瑞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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