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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向台江交巡警大队自首 承认撞了那个孕妇

2011-10-25 09:0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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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韬 见习记者 梁斌)上周报道《电动车撞倒孕妇就跑》后,引起福州市民极大关注,警方介绍,撞人者属于肇事逃逸。在法律和舆论多重压力之下,一名男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台江交巡警大队自首。

近日,网友把拍到肇事者的视频传上了新浪微博。到目前为止,微博的转发量已经超过了700多次,评论100多条,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示要通过网络的力量把肇事者找出来。

之后,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寻找该案目击者并拷贝视频,警方表示已正式立案调查。先前有现场的民众看到电动车的车牌后几位是“7696”,民警通过对车牌后四位数符合的电动车一一进行调查,并结合视频中拍到男子的外貌,将目标锁定在5-6个人之间。

昨日,记者从台江交巡警大队了解到,一名男子在4名家人的陪同下于22日来自首。而这名自首的男子就是这几人中的一个。

自首男子想打电话

慰问受伤孕妇

“他在做笔录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一下。”台江交巡警大队的肖副队长说。

据肖副队长介绍,该男子自从撞了人之后就很不安,加上网络和报纸舆论的压力,最终选择了自首,“他随行的家人一直不停地在责骂他,他始终一言不发”。据了解,巨大的压力令该男子的家人终日惶恐。

做笔录中,该男子想向警方要受伤孕妇陈女士的电话,想打电话过去慰问,但警方表示,未辨认核实之前,无法将陈女士的电话给他。

“等到当事人确认之后,我们会搭建这样的平台让他们联系。”肖副队长表示,不管当事人是否原谅肇事者,如果该情节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将依法处理。

此后,警方联系了陈女士的老公王先生,希望陈女士能来到警局辨认人员和车辆。但王先生表示妻子已回老家调养,无法立即到警局辨认。

“当事人还未辨认,现在还没足够的证据证实该男子就是肇事者。”肖副队长说。

据悉,此案已被定性为肇事逃逸。具体的处罚程度必须依据陈女士的伤情鉴定报告。

被撞孕妇惊魂未定

其老公表示暂不接受道歉

随后,记者联系了王先生,据他介绍,事发至今妻子仍惊魂未定。

“脚到今天还是肿着,手上也有多处受伤的地方还未痊愈。最近抵抗力还变得很弱,前几天还在医院挂吊瓶。”王先生表示,最令他们担忧的还是胎儿的后遗症。“胎儿已经9个月大了,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可怎么办!”

记者向王先生转述了自首男子想打电话慰问陈女士。对此,王先生表示暂时不愿意接受道歉。

“当时把人撞倒了扶都不上来扶一下,一溜烟人就跑掉了。现在人受伤了,胎儿还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赔点钱对我们有什么意义?道歉我们暂时不接受。”王先生表示,自己会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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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人逃走也算逃逸

记者从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了解到,非机动车撞人逃逸,重者同样承当刑事责任。

据肖副队长介绍,如果双方都在现场没有逃逸,则依据责任判定承当民事赔偿责任。若现场逃逸,则根据伤者受伤程度,轻微伤处以罚款2000元,酌情处以15日以下拘留。若造成人员重伤,则依法处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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