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向台江交巡警大队自首 承认撞了那个孕妇
2011-10-25 09:0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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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孕妇惊魂未定 其老公表示暂不接受道歉 随后,记者联系了王先生,据他介绍,事发至今妻子仍惊魂未定。 “脚到今天还是肿着,手上也有多处受伤的地方还未痊愈。最近抵抗力还变得很弱,前几天还在医院挂吊瓶。”王先生表示,最令他们担忧的还是胎儿的后遗症。“胎儿已经9个月大了,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可怎么办!” 记者向王先生转述了自首男子想打电话慰问陈女士。对此,王先生表示暂时不愿意接受道歉。 “当时把人撞倒了扶都不上来扶一下,一溜烟人就跑掉了。现在人受伤了,胎儿还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赔点钱对我们有什么意义?道歉我们暂时不接受。”王先生表示,自己会通过法律途径继续追究。 相关链接>> 非机动车撞人逃走也算逃逸 记者从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了解到,非机动车撞人逃逸,重者同样承当刑事责任。 据肖副队长介绍,如果双方都在现场没有逃逸,则依据责任判定承当民事赔偿责任。若现场逃逸,则根据伤者受伤程度,轻微伤处以罚款2000元,酌情处以15日以下拘留。若造成人员重伤,则依法处以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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