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向台江交巡警大队自首 承认撞了那个孕妇
2011-10-25 09:0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记者 孙韬 见习记者 梁斌)上周报道《电动车撞倒孕妇就跑》后,引起福州市民极大关注,警方介绍,撞人者属于肇事逃逸。在法律和舆论多重压力之下,一名男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台江交巡警大队自首。 近日,网友把拍到肇事者的视频传上了新浪微博。到目前为止,微博的转发量已经超过了700多次,评论100多条,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关注。广大网友纷纷表示要通过网络的力量把肇事者找出来。 之后,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寻找该案目击者并拷贝视频,警方表示已正式立案调查。先前有现场的民众看到电动车的车牌后几位是“7696”,民警通过对车牌后四位数符合的电动车一一进行调查,并结合视频中拍到男子的外貌,将目标锁定在5-6个人之间。 昨日,记者从台江交巡警大队了解到,一名男子在4名家人的陪同下于22日来自首。而这名自首的男子就是这几人中的一个。 自首男子想打电话 慰问受伤孕妇 “他在做笔录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一下。”台江交巡警大队的肖副队长说。 据肖副队长介绍,该男子自从撞了人之后就很不安,加上网络和报纸舆论的压力,最终选择了自首,“他随行的家人一直不停地在责骂他,他始终一言不发”。据了解,巨大的压力令该男子的家人终日惶恐。 做笔录中,该男子想向警方要受伤孕妇陈女士的电话,想打电话过去慰问,但警方表示,未辨认核实之前,无法将陈女士的电话给他。 “等到当事人确认之后,我们会搭建这样的平台让他们联系。”肖副队长表示,不管当事人是否原谅肇事者,如果该情节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将依法处理。 此后,警方联系了陈女士的老公王先生,希望陈女士能来到警局辨认人员和车辆。但王先生表示妻子已回老家调养,无法立即到警局辨认。 “当事人还未辨认,现在还没足够的证据证实该男子就是肇事者。”肖副队长说。 据悉,此案已被定性为肇事逃逸。具体的处罚程度必须依据陈女士的伤情鉴定报告。 |
相关阅读:
- [ 10-25]为省打的费 男子酒后载妻儿回家路遇民警遭重罚
- [ 10-25]“香港孕妇”求助 两高中生总价7000多手机被骗
- [ 10-25]儿子走失才几天71岁母亲痩了一圈 有消息请联系
- [ 10-25]车主停车忘拉手刹 无人驾驶汽车溜出车场撞的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