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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自行车"霸占"小区空间 物业处想清理却无权处置

2011-10-25 08:5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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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路探讨

律师:物业处有权处理 但必须公开透明

废旧自行车已经破烂不堪,物业处有没有权利处理?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椿平说,如果废旧自行车确实两三年都无人认领,而且不能再次利用,作为小区业主的服务机构物业处,有权当作遗弃物品处理,但是这个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譬如向业主发出公示,说明处理后钱财去向等等。

对于废弃自行车的回收问题,福州新店旧货市场附近的一家回收公司的陈先生说:他们不收半新不旧的自行车,因为手续很麻烦,而且公安部门规定回收自行车必须登记卖主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手续没弄好要承担责任,干脆就不收了。

金山开发区B区的一家废物回收公司的阮先生也说:他们只回收完全废弃的自行车,还能用的自行车不收,因为不算废品,一辆废自行车的价格在20—35元之间,也少见有人来卖。

对于小区废旧自行车的处理,福州西湖社区居委会的陈素芬主任说,在半个月前,他们联合街道,社区所在的派出所,一起到福州西湖边上的望湖新苑小区,清理走了130多辆无主自行车,所得费用归小区物业处作为维修基金,小区的业主们都拍手叫好,说小区终于干净了很多。

本报记者 孔丽 见习记者 陈伟/文 记者 陈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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