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南江滨卡通气球遇火爆燃 两名游客险被灼伤
2011-10-23 09:0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记者实验 气球遇明火瞬间爆炸 火球蹿起一人高 据了解,氢气是目前已知的最轻的气体,它的密度非常小,只有空气的1/14。但氢气具有易燃易爆性,属于危险化学品气体。 为了更直观地体验氢气球爆燃时的威力,记者先后购买了5个卡通气球,选了一个空旷而且人少的地方做实验。 记者找了一块砖头,将一只“维尼熊”图案的卡通气球绑在砖头上,然后找了一根长约4米的竹竿,将一张报纸卷成长条状后塞入竹竿的另一端。一名同事则举着灭火器,准备随时扑救。 一切准备妥当后,记者持着点燃报纸的竹竿慢慢靠近气球,就在火苗接触到气球表面的一刹那,“砰!”一声脆响,“维尼熊”气球从底部迸出了橘黄色的火焰,瞬间燃烧成一团火球,当时虽然没有什么风,但火球还是蹿起近一人高,大约两三秒后,气球就只剩下一堆残渣燃烧了,空气中有一股难闻的焦臭味。 在接下来的一次实验中,记者特意在离气球约10厘米处放了一张报纸,再一次点燃气球,不出记者所料,气球在爆燃时产生的火焰,引燃报纸一角,而且这次实验时,气球腾起的高度完全超过一人高。 |
相关阅读:
- [ 10-23]蒙面歹徒持刀入室抢劫 英勇夫妇赤手空拳制服
- [ 10-23]女收银员协助组织30多人卖淫3000次 获刑三年多
- [ 10-23]偷毛衣被店员追 为了逃跑竟然“贼喊捉贼”
- [ 10-23]母亲了成被告 原来是不孝子伪造签名并携款逃跑
- [ 10-22]女雇主自称被装修工“熊抱”惊恐外逃并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