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关试点“报关单证企业暂存” 提高通关效率
2011-10-22 07:3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记者21日从福州海关获悉,近日福州海关与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举行了首家报关单证企业自行暂存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福州关区正式启动出口“报关单证企业暂存”试点,这也是福州海关继“分类通关”“事后交单”“担保验放”后推出的又一项提高通关效率、便利企业通关的服务举措。 据介绍,此次试点的“单证暂存”是比“事后交单”更加便捷的一种通关模式。 也就是说,经海关审核批准适用“单证暂存”模式的企业,今后对符合企业暂存的出口报关单证只需在自己公司的电脑上向海关电子申报,审核通过后,货物即可放行,相关的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由企业自行保管备查,无需再向海关递交。 “与之前的‘事后交单’模式相比,‘单证暂存’模式将企业事后到海关现场递交单证的环节免除了,通关效率大大提高,成本也将降低。”海关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悉,在福州关区注册的AA类、A类高资信企业,且连续一年无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记录,无尚在立案侦查或调查中情形的,均可向主管地海关提出申请。“目前报关单证企业暂存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暂存’和报关企业‘集中代存’两种类型。”海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暂存的报关单证包括不涉及许可证件、不涉及征税、减免税且无需查验、无删改单、无走私违规情事的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记者 黄璐聪 通讯员 王蓓) |
相关阅读:
- [ 07-21]福州海关拟启动进口分类通关试点 工作将提速60%
- [ 05-18]福州海关开通电子口岸门户网站 为推行政务公开
- [ 01-19]福州海关6天查获3起案件 象牙制品企图蒙混过关
- [ 01-07]福州新港去年吞吐量突破50万标箱 创开港以来新高
- [ 01-06]福州海关查获万双侵权“PUMA”休闲鞋(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