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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群众路小学周边小店卖危险玩具

2011-10-20 09:43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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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玉娟)昨日,一名叫“小贝”的网友在东快论坛投诉:福州群众路小学对面的一文具店卖好多种塑料玩具枪,里面配备珠型塑料子弹。小孩买来玩耍,互相打来打去容易受伤,家长们对此很苦恼,希望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整顿。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网友“小贝”提及的店内,佯装成想购买玩具的家长,当时店内的确售有一些玩具枪,但并不是仿真玩具枪。于是,便咨询老板娘和售货员,有没有子弹枪卖。老板娘说,“子弹枪是危险玩具明令禁止售卖的,我们这没有。”记者仔细沿着店铺每个角落看了一遍,发现店内确实无子弹枪售卖,卖的仅仅是一些会闪光的枪。

而店内卖的不论是玩具枪还是塑料玩具,包装盒上都有3C认证标志,并贴有安全警示标志:“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有些玩具甚至注明6岁以上才可使用。

对此,茶亭工商所副所长说,“近日,消费者协会确实有接到投诉,称该店卖一些危险玩具。接到通知后,昨天已经去检查过,但并无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危险玩具。”

工商部门表示,只要有3C认证标志的玩具都是安全合格的,危险玩具无该标志。市民如果发现玩具店内儿童玩具上没有安全标识,也没有儿童使用的年龄限制等违规危险玩具,请及时致电12315进行举报,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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