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非机动车大桥上跟机动车抢道 冒大危险图小方便

2011-10-20 08:0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核心提示:明明桥头的警示牌上清晰地标注着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禁止通行,但是,每天还是有很多非机动车在大桥上闯禁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危险不言而喻,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非机动车主冒着生命危险闯禁行?

金山大桥上桥处,不少非机动车不顾交通协管员阻拦,强行从机动车道上桥

“金山大桥上,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惊险啊。 ”近日,网友“月隐阳思”在福州日报官方微博上留言,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反映,“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现象很普遍。近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大桥上,电动车抢道忙

【现场一】一个没拦住 后面跟一串

18日下午5:30左右,记者刚来到金山大桥北桥头,就看见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快驶到桥头时,完全无视旁边滚滚的车流,车头往西一偏,加大油门往大桥的机动车道冲过去。

站在桥头的交通协管员,又是吹口哨,又是挥小红旗,都没能阻止这辆“马力十足”的电动车。时值下班高峰期,眼看有人“闯关”成功,跟在后面的七八辆电动车也纷纷加大“油门”,从协管员身边鱼贯而过。

记者注意到,在金山大桥两侧桥头,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叉口,分别设有明显的“非机动车禁行”的标志,但是,众多的非机动车车主却无视禁行标志,直接上桥与机动车争抢车道。

【现场二】“闯关”成功还不忘摆pose

18日下午4:50,过往尤溪洲大桥的车辆开始猛增。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小伙子骑着“改装版”的电动车,跟在一辆黑色小车后面。眼见十几米远的交通协管员挥起“请往非机动车道走”的红旗信号,小伙子不仅不及时刹车改道,反而加大“马力”,直接绕过交通协管员。成功“闯关”后,小伙子还不忘回头冲协管员摆了个“V”的pose。

此后不到10分钟,又有10辆非机动车想“抢占”机动车道,其中5辆成功“闯关”。

编号为“241”的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自从协管员在桥头站岗后,“闯关”车大大减少,但每天上下班高峰期,仍有不少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拦都拦不住。

自行车在车流中穿行

记者调查:抢道只为图方便

近日,记者在我市的金山大桥、尤溪洲大桥、三县洲大桥以及一些市区高架桥上看到,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的现象并不少见。 记者发现,不少非机动车主被协管员拦住劝导时,常辩解说自己为了赶时间。

“你不知道桥上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吗?”18日晚,在金山大桥北桥头,记者拦住了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想闯禁行的男子问道。“知道是知道,但是那边的非机动车道上桥口,又窄又陡,而且还是螺旋上升的,人一多只能推着走,实在不方便。”该男子这样回答。

在非机动车道上桥处,几名推着车子往桥上走的市民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那些走机动车道的,图的就是个方便,你看从这上桥,人一多还得排队呢!”

链接:这些血的教训

2011年10月15日早上6点多,在湾边大桥闽侯往福州市区方向桥面上,骑着电动车的罗依伯为图方便闯进机动车道内,被一辆面包车撞飞,致使罗依伯当场死亡。

2011年9月21日6时30分左右,在鳌峰大桥北侧下桥处,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与众多机动车混行,被一辆出租车猛烈撞上,男子倒地死亡。

2011年7月11日晚上10时45分,尤溪洲大桥下,一名30多岁骑电动车的妇女,横穿非机动车道准备上桥,被一辆来不及刹车的的士当场撞飞,摔成重伤。

采访手记:遵守交规 尊重生命

这么多血的教训,一些人还是熟视无睹!

图方便、抢时间,这样的借口很可笑。 其实,这是一种愚昧的选择,在方便与生命安全之间,他们急功近利地选择了“冒险”。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而不尊重交通规则的行为,更是增加了事故的“命中率”。

或许,城市的道路规划设计还不够合理,或许,道路交通的管理还不够完善和规范,但在现有的交通条件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对社会秩序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和负责。(记者 林蕾 温海龙/文 叶义斌/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