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提价不给发票 榕“两车”停放点收费有点乱
2011-10-14 07:3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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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龙停车点未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台江万达广场周边,白天停一次电动自行车要收1块钱,太贵了”“国庆期间,宝龙城市广场电动车停放收费也涨价了,从5毛钱变成1块钱”……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市区多个“两车”停放点违反相关规定,私自涨价。 记者调查后发现,市民反映属实,部分停放点还存在停车不给发票、不明码标价等问题。 电动车普遍被超额收费 12日10时左右,宝龙城市广场西侧的“两车”停放点,不少市民前来停车,4名管理人员来回穿梭,向市民收取停车费。记者注意到,所有停放车辆的市民都被收取了0.5元的停车费。但是在该停车点收费标准公示牌上,明确写着电动自行车停放每辆次收取0.3元。 “现在福州市区里停放电动自行车,普遍都是收5毛钱,有的地方还收1块钱呢!”记者在宝龙城市广场采访时,恰好遇见该“两车”停放点的承包商林先生,他说:“我们这里一般晚上10点后才收1块钱。” 13日上午,台江万达广场周边的“两车”停放点,记者分别向3名管理员询问停车费用。他们介绍,此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停车费用为1元,自行车则为0.5元,而他们看管车辆的时间从7时开始至21时或22时。在中亭街、东街口一带,“两车”停放的收费标准也是0.5元~1元。 针对“两车”停放点私自涨价的现象,很多市民表示了不满。在宝龙城市广场上班的许小姐说:“既然物价部门规定收3毛钱,就不应该乱收费,而且有时候晚上停车就要收1块钱,国庆时白天都收1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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