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黎明怡园社区车位本就不多 有人还栽“梅花桩”

2011-10-09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这个白色石桩的设立“浪费”了一个停车位

“小区里能停车的地方本来就不多,有人还在能停车的地方立了水泥柱。 ”8日,家住台江区上海街道黎明怡园社区的林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小区是老社区,没有物业,也没有收取停车费,大家一直都很遵守停车秩序。但从6月份开始,小区里不少原本能停车的地方都立起了水泥柱。”在林先生的指点下,记者来到黎明怡园社区,发现在小区2号楼、3号楼、4号楼一侧,不少停车位边立起了水泥“梅花桩”。

林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停车的地方本来就不多,自从修了这些水泥柱后,很多位置都不能停车了,车位就更紧张了。

对此,小区里不少“有车一族”都颇有怨言。“梅花桩”高约30厘米,开车和倒车时根本看不见,经常引发刮蹭;有人倒车时把水泥柱撞倒,汽车也损坏严重。记者看到,近1/3的水泥柱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刮痕。

“这些水泥柱不是社区设的,是小区部分居民的行为,我们无权干涉。”黎明怡园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社区是无物业的老社区,没有向小区里居民收取停车费。“一些到万象城、宝龙城市广场逛街、吃饭的市民,经常把车停在小区里,占了小区的停车位;还有一些车主乱停车,把车停放在别人家杂物间门口,导致杂物间的电动车无法推出来。所以,不少居民一怒之下才立起水泥柱。(记者 任思言/文 郑帅/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