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北峰千亩土地挂牌出让 总投资不少于40亿元
2011-10-09 07: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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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21万㎡安置房 1.5万㎡商业建筑 竞得人须承担安置房及配套用房的建设,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由其提出预算报晋安区及市财政审核,以4.2亿元上限控制总价,晋安区按形象进度分期拨付。 竞得人须在安置房用地范围内无偿为晋安区政府捐建村委会办公楼、公共澡堂、祠堂(含老人活动站)、二三革命纪念馆(含老人活动中心),其产权归属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上述捐建项目应与安置房建设同时竣工。竞得人还须在安置地范围内,根据规划要求建设1.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由晋安区以2000元/平方米委托其代建。竞得人还须提供约2万平方米的临时过渡用房。 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规费,用于本项目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以8亿元为上限控制总价,按市建委审核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拨付。竞得人负责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包括市民办事中心(含管委会)、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消防站等。 竞得人同时获得 桂湖温泉取用权 出让公告写明,竞买人还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应具有国内直接投资经营1个以上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的业绩,且该温泉旅游综合体项目投资不少于10亿元;二、提交的旅游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市规划局、市旅游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地价款。 竞得人须投资13.64亿元(不包含土地出让价款)用于桂湖温泉项目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包括用于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居住用地报批、征收补偿等)。 竞得人须书面承诺参与竞买桂湖温泉项目居住用地,并承诺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以出让保底价购买居住用地。 竞得人同时获得桂湖温泉取用权用于温泉旅游项目,温泉取用权期限与该项目用地使用权年限相同;在温泉取用权期限内,温泉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温泉取用进行管理,竞得人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记者 何佳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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